時間:2025-04-24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admin 我要糾錯
金融貸款還款服務是一家專注于汽車生態的數據科技平臺。公司致力于建設汽車全產業鏈的開放式聚合平臺,以“創建信任 共享價值”為使命,以全新汽車生態圈和惠享智能出行為兩大著力點,依托平臺優勢、科技優勢、服務優勢,整合銀行、保險公司、主機廠以及行業翹楚資源,為客戶提供全生命流程的汽車關聯服務。 [2]
打造汽車生態圈:金融貸款還款服務集團打通汽車定制、買賣置換、維修保養、汽車金融、供應鏈金融、保險分期、衍生金融等場景。在全國30多個省市設立了200多個門店、30000多個經銷商服務網點。 [3]
引領智能出行:金融貸款還款服務不斷探索新車定制化服務,在滿足客戶對新車功能、動力、內外飾、空間布局等個性化需求的同時,開發基于4G數據傳輸技術、藍牙技術和GPS+北斗雙模定位技術的數字鑰匙產品,圍繞人、車、路、場進行遠程智能管理,實現車輛的動態實時監控,全方位保障車輛及行車安全;同時運用OBD盒子采集客戶駕駛行為數據、自動分析駕駛習慣,運用UBI技術為車聯網和個性化保險服務奠定基礎。
金融貸款還款服務建設開放式聚合平臺:借助O2O模式聚合銀行、保險、主機廠、渠道資源,促進平臺與實體經濟對接、產業與資本深度融合。公司自主研發DMS系統,搭建主機廠和經銷商互動交流的信息橋梁;與資金方合作提供產業鏈金融;與平臺合作共享渠道資源。
金融貸款還款服務建設的開放式聚合平臺,可以為客戶提供車輛個性化定制服務,提供全款、分期、直租、回租等多種模式的新車購買服務;提供汽車抵押貸款、售后回租、保費分期、維修保養、車輛置換等一站式服務;為經銷商提供質優價廉的車源、供應鏈金融,同時提供信息聚合平臺,以及時掌握市場變化、提高信息交流的時效性、壓縮中間運營成本、減少資源浪費。 [2]
眾信平臺優勢:通過事業部、分部、門店、分店的層級劃分,將眾信機構的線下組織有機地進行鏈接;基于新零售平臺,將線上線下的資源充分整合,為C端客戶提供更多高品質、全品類的產品和服務。
金融貸款還款服務:公司早在2016年11月獲得了“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證。 [4] 在業務開展中將圖文快速轉化信息資料的OCR技術應用于業務開拓領域;將人臉信息識別的face++技術、大數據分析技術、區塊鏈技術、AI智能客服、智能營銷平臺等多種互聯網科技運用到日常業務的開展中,提高業務流程效率的同事,提升用戶服務滿意度。
眾信服務優勢:公司通過線上平臺與線下服務的智能化、科技化打造,將線上、線下服務有機結合。線上通過人工客服與智能客戶的靈活切換,借助分詞、語義、上下文語境等AI技術,機器人精準識別客戶的每一個問題,同時可以切換至人工客服,實現7*24小時的在線服務。線下通過前期購買咨詢、中期為客戶需求提供定制化的產品和服務、后期為客戶提供全范圍、高品質的保障服務,做到真正以用戶為中心的服務閉環。早在2016年11月獲得了“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證。 [4] 在業務開展中將圖文快速轉化信息資料的OCR技術應用于業務開拓領域;將人臉信息識別的face++技術、大數據分析技術、區塊鏈技術、AI智能客服、
金融貸款還款服務平臺等多種互聯網科技運用到日常業務的開展中,提高業務流程效率的同事,提升用戶服務滿意度。 [1]
法定代表人左志興,公司經營范圍包括:通信設備、計算機、網絡信息、云平臺專業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轉讓,信用風險管理平臺開發,商務咨詢(除經紀),市場信息咨詢與調查(不得從事社會調查、社會調研、民意調查、民意測驗),電子結算系統開發及應用,制作電子標簽(不含基礎、增值電信業務),云軟件服務,電信業務經營,供應鏈管理,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品),電子商務信息咨詢(不得從事增值電信、金融服務),自有設備租賃,設計、制作、代理國內廣告業務;數據處理及存儲服務;金屬材料、電子材料、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品)、五金交電、建筑材料、燃料油(不含危險化學品)、初級農產品、煤炭(禁燃區內不含高污染燃料)、礦產品、家具、家用電器、紙漿、工藝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紡織品的銷售;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汽車(新車)、汽車配件的銷售,汽車美容,機動車維修,汽車救援服務,展覽展示服務,企業形象策劃,戶外活動組織和策劃(不含演出),保險業務代理,二手車交易,汽車租賃,代辦二手車過戶、變更、年檢、代辦新車落戶,二手車評估,二手車咨詢服務;新能源技術開發、環保技術開發;食品生產、食品經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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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新聞發布會重磅利好!金融16條全面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近日,一份落款為中國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聯合發布的《關
于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地產圈廣為傳播并引起熱議。
該《通知》共分為保持房地產融資平穩有序、積極做好“保交樓”金融服務、積極配合做好受困房地產企業風險處置、依法保障
住房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等六大板塊、十六條措施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多位業內人士11月13日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均表示,《通知》表述內容重要、信息量很大,對于當前房地產市場將
產生積極且重要的影響,也體現了監管層對于地產金融的態度,避免因失靈和去杠桿提速導致系統性風險的發生,同時也希望向
新市民、租賃等新的地產融資方向轉型。
據第一財經,北方某省市銀保監局稱已于11月12日下午收到上述《通知》,并按照要求轉給各銀行保險機構。在地產圈傳播的《
通知》穩定房地產開發貸款投放,對國有、民營房企一視同仁《通知》中的金融十六條措施包括1、穩定房地產開發貸款投放
2、支持個人住房貸款合理需求
3、穩定建筑企業信貸投放
4、支持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
5、保持債券融資基本穩定
6、保持信托等資管產品融資穩定
7、支持開發性政策性銀行提供“保交樓”專項借款
8、鼓勵金融機構提供配套融資支持
9、做好房地產項目并購金融支持
10、積極探索市場化支持方式
11、鼓勵依法自主協商延期還本付息
12、切實保護延期貸款的個人征信權益
13、延長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政策過渡期安排
14、階段性優化房地產項目并購融資政策
15、優化租房租賃信貸服務
16、拓寬租房租賃市場多元化融資渠道。
在保持房地產融資平穩有序方面,《通知》要求,穩定房地產開發貸款投放。
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對國有、民營等各類房地產企業一視同仁
支持個人住房貸款合理需求、穩定建筑企業信貸投放,保持債券融資基本穩定、保持信托等資管產品融資穩定。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11月13日通過微信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此次“央行16條”新規是對新一輪房地產
金融工作的系統總結和定調,也是二十大以來最清晰和全面的房地產金融制度路線。此次政策實際上批評了三種歧視性的房地產
信貸投放做法,即對民企的支持力度偏少、對聚焦地產主業的地產企業支持較少、因項目爆雷而忽視對整個地產企業的支持,很
明確規定,對國有、民營等各類房地產企業一視同仁
此類定調有助于對金融機構工作思路糾偏,確保路線不偏、執行力增強。
具體來看,《通知》要求支持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
對于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在保證債權安全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與房地產企業基于商業性原則自主協
商,積極通過存量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進項目完工交付。
自《通知》印發之日起,未來半年內到期的,可以允許超出原規定多展期1年,可不調整貸款分類,報送征信系統的貸款分類與之
保持一致。
嚴躍進認為,從工作優化方面,政策提及了兩個內容,即允許展期1年、可不調整貸款分類,此類規定意義重大。
“鑒于房地產市場的特殊情況,展期制度在房地產貸款領域應用將加大。通過展期模式,有助于促進金融機構貸款政策穩定、防
范金融機構和房企關系惡化,所以是化解風險非常有必要的操作。
此次展期的年限為1年,客觀上也說明,到明年也依然是要大力支持房企保交樓工作的。各類金融機構要理解這個時間點的設置,
用足用好政策,主動扶持房地產企業的保交樓工作。”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11月13日下午通過微信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市場失靈的情況下,需要有為政府及時介入。
“目前,地產量價下行風險爆發,預期悲觀,形成了負反饋循環,導致地產市場出現了失靈式下行,各方都在規避風險,“金融
加杠桿”逆轉為“金融減杠桿”,導致行業出現流動性陷阱,從近期金融數據來看,金融機構對地產的收縮很明顯。這意味著,
盡管近期出臺了大量寬松政策以扶持企業合理融資、并購和保交樓,刺激居民住房消費融資,但政策效果并不明顯。
”從10月份數據看,地產融資緊縮趨勢明顯。
10月居民戶貸款減少180億元,是今年自2、4月后又一次負增長,同比減少4827億元,體現居民融資需求弱化。
10月份企(事)業單位中長期貸款增加2433億元,9月增幅6540億元,企業部門中長期貸款新增規模也邊際縮小。這其中,金融機構
對地產的收縮很明顯。
支持開發性政策性銀行提供“保交樓”專項借款對于近兩年來市場最為關注的受困房企風險處理方面,《通知》鼓勵商業銀行穩
妥有序開展房地產項目并購貸款業務,重點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兼并收購受困房地產企業項目,支持開發性政策性銀行提供“保
交樓”專項借款。通知還要求金融機構積極探索市場化支持方式,對于部分已進入司法重整的項目,金融機構可按自主決策、自
擔風險、自負盈虧原則,一企一策協助推進項目復工交付。
支持有條件的金融機構穩妥探索通過設立基金等方式,依法依規市場化化解受困房地產企業風險,支持項目完工交付。
具體到在“保交樓”金融服務方面,《通知》要求商業銀行自通知印發之日起半年內,向專項借款支持項目發放的配套融資,在
貸款期限內不下調風險分類
對債務新老劃斷后的承貸主體按照合格借款主體管理。對于新發放的配套融資形成不良的,相關機構和人員已盡職的,可予免責
。李宇嘉認為,根據《通知》要求,只要是財務總體健康、短期面臨困難的企業,都享受債券增信支持,且有困難償還的,明確
了可以展期,有國資背景的企業做增信,債券購置,相當于信用注入、定向現金流注入,市場對風險的擔心可以打消。
此外,《通知》還在拓寬住房租賃市場多元化融資渠道給予指導,鼓勵商業銀行發行支持住房租賃金融債券,籌集資金用于増加
住房租賃開發建設貸款和經營性貸款投放,穩步推進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 REITs )試點。“根本上講,希望穩妥推進去杠桿的進
程、降低風險處置的影響,穩定市場預期,特別是保障民生不受沖擊,最終實現房地產平穩。
因此,該《通知》發布后,有望糾偏過度信貸緊縮,緩減流動性陷阱。
”李宇嘉認為。事實上,在此次金融十六條措施曝光之前,市場已有涉及房地產融資等政策的信號出現。11月初,在香港金融管
理局“國際金融領袖投資峰會”上央行行長易綱就表示,人民銀行積極支持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降低了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和首
付比例,鼓勵銀行通過‘保交樓’專項借款支持已售住房建設交付,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隨著中國城鎮化進程不斷推進,我們相信房地產市場能保持平穩健康發展。”11月8日,中國銀行(6****8)間市場交易商協會(
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表示,為落實穩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堅持“兩個毫不動搖”,支持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在人民銀行的支持
和指導下,交易商協會繼續推進并擴大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第二支箭”),支持包括房地產企業在內的民營企業發債融
資。11月10日,交易商協會受理了龍湖集團200億元儲架式注冊發行,中債增進公司同步受理企業增信業務意向
11月11日,新城控股(601155)表示,擬向交易商協會申請新增150億元債務融資工具的注冊額度,但事項尚存在不確定性。
11月12日,保利發展公告,收到交易商協會出具的4份《接受注冊通知書》,同意接受該公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注冊,總額
100億元,注冊額度自各《接受注冊通知書》落款之日起2年內有效。
雙面寧波銀行業績繼續增長,不良率也增加,遭多家上市公司減持近日,寧波銀行(SZ002142)發布2022年度業績快報。業績快報
顯示,截至2022年末,寧波銀行的總資產為16267.46億元,比2022年初增長23.45%。
寧波銀行稱,該行已于2022年11月9日、11月16日分別完成了優先股(寧行優02)第二期股息和優先股(寧行優01)第五期股息的發放
,合計金額為7.531億元。
此前,寧波銀行還在5月份完成定增379,686,758股。貝多 財經 了解到,過去的2022年,該行還在股價高位期間曾遭到多名上
市股東大幅減持,其中包括雅戈爾、寧波富邦等。
不良貸款率略有增加業績方面,寧波銀行2022年營收411.11億元,同比2022年的350.82億元增加17.19%
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50.50億元,比2022年同期增長9.73%。報告期內,寧波銀行的不良貸款率為0.79%,撥備覆蓋
率505.48%。貝多 財經 了解到,寧波銀行的2022年的不良率有所抬頭,較2022年末的不良率0.78%上升了0.01個百分點,2022年
的不良率同樣為0.78%。
貝多 財經 發現,寧波銀行此前公布的2022年上半年財報、2022年第三季度財報均顯示,該行的不良貸款率均上升至0.79%。
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末,該行的不良貸款規模為51.8億元,與2022年末的41.4億元相比上升了25.1%。其中,已經計入損失的貸款
規模為8.98億元,占寧波銀行截至2022年9月30日總貸款和墊款的比例為0.14%。
截至2022年9月30日,該行的撥貸比為4.08%,撥備覆蓋率為516.35%。值得一提的是,作為寧波銀行的第三大股東——雅戈爾
(SH600177)則在多次減持所持寧波銀行股份。此前,雅戈爾發布的2022年前三季度財報顯示,其在報告期內減持了寧波銀行2.2億
股,實現投資收益32.46億元。
根據寧波銀行財報,截至2022年9月30日,雅戈爾對該行的持股比例為9.57%。而據貝多 財經 不完全了解,雅戈爾從2022年8月至
今,合計出售了寧波銀行2.96億股,套現金額達到100億元。雅戈爾減持2.96億股股份2022年2月3日晚間,寧波銀行發布公告稱,
截至2月2日,其股東雅戈爾的減持計劃實施完畢。
公告顯示,2022年起,雅戈爾共計減持寧波銀行2.96億股,占后者總股本的4.94%。完成減持計劃后,雅戈爾依然是寧波銀行的第
三大股東,持有該行約5億股股份,占比為8.32%。據貝多 財經 了解,在寧波銀行2007年上市前,雅戈爾就參與了對寧波銀行的
投資,曾于2004年認購該行約1.56億股。
2022年10月,寧波銀行完成以11.45元/股發行定增股份募集資金43.95億元,其中雅戈爾還以8.07億元的價格認購2600萬股。不僅
如此,雅戈爾還在二級市場接連買入寧波銀行,持股比例在2022年第一季度末曾達到15.3%。而在2022年,雅戈爾便開啟了對寧波
銀行的減持模式,年內合計減持2.96億股股份。
不僅如此,雅戈爾還減持了美的置業、聯創電子、創業慧康等上市公司部分股權。
早些時間,雅戈爾也曾發布公告稱,為了實現價值最大化目標,公司擬對發展戰略作出重大調整,未來將進一步聚焦服裝主業的
發展。因此,不排除未來繼續減持寧波銀行等投資標的可能。
對于雅戈爾的減持行為,寧波銀行在其公告中表示,雅戈爾不屬于該行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未導致公
司控制權發生變更,未對公司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寧波富邦、華茂集團跟進在雅戈爾減持的同時,寧波銀行也在推進定增事
項。
2022年5月12日,寧波銀行發布公告稱,完成非公開發行新增股份約3.80億股,將于2022年5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
根據介紹,寧波銀行此次定增價格每股21.07元,募集資金近80億元,完成后將用于補充核心一級資本,寧波銀行第二大股東新加
坡華僑銀行、南方基金、挪威中央銀行、平安資管、富國基金等12名發行對象參與認購。
定增完成后,全國社保基金一零一組合進入寧波銀行前十大股東名列,以1.34%的持股比例為第七大股東,而中央匯金、杉杉股份
(SH600884)則不再位列該行前十大股東。
此前,杉杉股份曾與雅戈爾、寧波富邦(SH600768)、寧波電力、華茂集團等并列為寧波銀行的第三大股東。
2022年12月,杉杉股份啟動減持計劃。相關數據顯示,杉杉股份首次減持至今,減持獲得的交易收入合計超過56億元。同樣的,
華茂集團、寧波富邦、全國社保基金一零一組合也分別減持了寧波銀行部分股份。
對比寧波銀行2022年上半年財報與2022年第三季度財報,期間共有4名股東減持,共減持26246.54萬股,占總股本的4.37%。截至
2022年9月30日,寧波銀行的第一大股東為寧波開發投資集團,持股數為112499.08萬股,占比為18.72%
新加坡華僑銀行持股112181.22萬股,占比為18.67%。雅戈爾持有
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股,占比為9.57%。
2022年1月22日晚間,寧波銀行發布公告,稱將按照10配1的比例向全體A股股東進行配股,預計募資金額不超過120億元,將全部
用于補充核心一級資本。截至2022年9月末,該行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9.37%。“補血”的同時,寧波銀行還公布了高管的人
事變動,包括雅戈爾派駐的董事。
根據寧波銀行公告,章凱棟因工作變動辭去公司董事、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職務。
資料顯示,章凱棟為雅戈爾副總經理、IT總監等職務。
一同辭職的還有寧波銀行副行長馬宇暉。
公告顯示,馬宇暉因工作原因辭去該行副行長一職,辭任后將繼續擔任寧波銀行控股子公司永贏基金董事長。截至公告之日,馬
宇暉、章凱棟均未持股。
南山寶生村鎮銀行承兌匯票能收嗎不能。
新浪財經訊11月5日消息,深圳銀監局近日公布關于深圳南山寶生金融貸款還款服務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深圳南山寶生村鎮銀行存在貸
款三查嚴重不盡職,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不良資產處置嚴重不審慎的行為,深圳銀監局決定對深圳南山寶生
村鎮銀行處150萬元罰款。相關責任人衛雅鴿被處警告被罰款20萬元、徐政昌處罰10萬元、王宇星被罰款10萬元。
關于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上證發〔〕號各市場參與人:為了加強程序化交易監管,促進程序化交易規范發展,維護證券交易秩序和市場公平,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詳見附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現予以發布,并自年月日起施行。特此通知。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起草說明上海證券交易所年月日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市場的程序化交易監管,促進程序化交易規范發展,維護證券交易秩序和市場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以下統稱法律法規)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等業務規則,制定本細則。第二條在本所市場進行股票、債券、基金、存托憑證等證券程序化交易的,應當遵守本細則。本細則所稱程序化交易,是指通過計算機程序自動生成或者下達交易指令在本所進行證券交易的行為,包括按照設定的策略自動選擇特定的證券和時機進行交易,或者按照設定的算法自動執行交易指令,以及其他符合程序化交易特征的行為。第三條本細則所稱程序化交易投資者,是指下列進行程序化交易的投資者:(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合格境外投資者、個人投資者等會員客戶;(二)從事自營、做市交易或者資產管理等業務的會員;(三)使用本所交易單元進行交易的公募基金管理人、保險機構等其他機構(以下統稱使用交易單元的其他機構);(四)本所認定的其他程序化交易投資者。第四條程序化交易投資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本所業務規則,依法合規進行程序化交易。程序化交易投資者應當滿足本所關于交易及相關系統的可用性、安全性與合規性要求,防范可能造成重大交易異常的情況。投資者進行程序化交易,不得影響本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不得利用程序化交易從事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第五條會員應當遵循合規審慎、風險可控、全程管理的原則,加強自身及其客戶程序化交易行為的管理,督促客戶依法合規進行程序化交易,防范程序化交易風險,加強信息技術管理,確保相關系統安全運行。會員應當按照公平合理原則為客戶進行程序化交易提供交易單元、主機托管、行情信息等服務。第六條本所對程序化交易實行自律管理,依法監督程序化交易相關活動,規范程序化交易相關行為,明確重點監控情形,加強程序化交易監測監控,對違規行為采取自律管理措施,維護市場正常交易秩序,保障本所系統安全。第二章報告管理第七條本所對程序化交易實施報告管理。程序化交易投資者應當及時履行報告義務,確保其報告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并承諾其使用的程序化交易策略及技術系統符合法律法規以及本所業務規則的規定。第八條會員客戶首次進行程序化交易前,應當向接受其交易委托的會員報告,在會員對其提交的信息進行充分核查并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程序化交易。會員收到客戶報告后,應當及時向客戶反饋確認并在五個交易日內向本所報告,本所接收后予以確認。合格境外投資者與會員通過委托協議等適當方式約定,允許會員通過計算機程序自動生成或者下達交易指令的,可以由會員代其履行相應的程序化交易報告等義務。會員及使用交易單元的其他機構首次進行程序化交易前,應當向本所報告,在本所接收確認后,方可進行程序化交易。第九條程序化交易投資者應當報告下列信息:(一)賬戶基本信息,包括投資者名稱、證券賬戶代碼、指定交易的會員、產品管理人等;(二)賬戶資金信息,包括賬戶的資金規模及來源、杠桿資金規模及來源、杠桿率等;(三)賬戶交易信息,包括交易策略類型及主要內容、交易指令執行方式、最高申報速率、單日最高申報筆數等;(四)交易軟件信息,包括軟件名稱及版本號、開發主體等;(五)聯絡信息,包括會員、投資者聯絡人及聯系方式等;(六)本所要求報告的其他信息。第十條程序化交易投資者已報告信息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重大變更,應當進行變更報告:(一)賬戶資金規模較此前報告情況發生明顯變化;(二)杠桿資金來源發生變更或者規模較此前報告情況發生明顯變化;(三)會員聯絡人、機構投資者聯絡人發生變更;(四)賬戶最高申報速率或者賬戶單日最高申報筆數發生變更;(五)主要交易策略發生變更;(六)交易軟件信息發生變更;(七)賬戶停止進行程序化交易;(八)本所認定的其他重大變更情形。會員客戶報告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在下一個自然月的第五個交易日之前向會員進行變更報告,會員在收到變更報告之日起五個交易日內向本所報告。會員發現客戶信息發生重大變更未及時報告的,應當督促客戶及時進行變更報告。會員及使用交易單元的其他機構報告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在下一個自然月的第五個交易日之前向本所進行變更報告。本細則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相關主體報告的賬戶資金規模、杠桿資金來源、杠桿資金規模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在下一個季度的第五個交易日之前進行變更報告。第十一條會員應當建立程序化交易監測識別與報告核查機制,及時發現達到報告及變更報告要求的客戶,督促其及時履行報告義務,并對客戶報告的信息進行充分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對客戶身份進行穿透核查,對賬戶資金信息、賬戶交易信息和交易軟件信息等進行核查。客戶不按要求報告、變更報告相關信息,或者報告信息不實的,會員應當督促客戶按規定履行報告義務。經督促后仍不按規定報告、變更報告或者拒絕配合會員開展核查的,會員應當按照委托協議等約定,拒絕接受其程序化交易委托,并向本所報告。會員應當及時告知使用交易單元的其他機構按規定履行報告義務。第十二條本所收到會員、使用交易單元的其他機構提交的報告信息后將及時確認,并定期開展數據篩查,對程序化交易投資者的交易行為與其報告的交易策略、頻率等信息進行一致性比對。第十三條投資者存在報告的信息不完備、與交易行為不一致或者其他未按規定報告情形的,本所將進行督促提醒,并視情況采取口頭警示、書面警示、監管談話、暫停投資者賬戶交易、限制投資者賬戶交易等自律管理措施,投資者應當及時改正。第十四條程序化交易投資者與客戶開展收益互換等業務,并通過自身賬戶進行程序化交易的,應當按照本所要求報告其客戶有關信息。具體報告要求由本所另行規定。第十五條會員應當對客戶報告的信息保密,不得非法買賣、提供、公開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使用客戶報告的信息,不得泄露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會員及使用交易單元的其他機構應當妥善保存客戶和自身的報告信息和交易相關資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十年。第十六條本所根據本細則的規定接收、比對和管理程序化交易投資者報告的信息,不代表本所對程序化交易投資者及其使用的程序化交易策略和技術系統的可用性、安全性、合規性等作出判斷或者保證。第三章交易行為管理第十七條本所對程序化交易實行實時監控,對可能影響本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異常交易行為予以重點監控。第十八條可能影響本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股票異常交易行為包括:(一)瞬時申報速率異常,是指極短時間內申報筆數巨大,即秒鐘內申報、撤單筆數達到一定標準;(二)頻繁瞬時撤單,是指日內頻繁出現申報后迅速撤單、全日撤單比例較高,即全日發生多次秒鐘內申報又撤單的情形,且全日撤單比例達到一定標準;(三)頻繁拉抬打壓,是指日內多次在單只或者多只股票上出現小幅拉抬打壓,即全日多次出現個股分鐘內漲(跌)幅度和期間投資者成交數量占比達到一定標準;(四)短時間大額成交,是指短時間內買入(賣出)金額特別巨大,加劇本所主要指數波動,即上證綜合指數或科創指數分鐘內漲(跌)幅度、期間投資者主動買入(賣出)金額及占比達到一定標準;(五)本所認為需要重點監控的其他異常交易行為。本所對債券、基金、存托憑證等證券交易中可能影響本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異常交易行為參照前款標準予以重點監控。本所可以根據自律管理需要調整前述標準。程序化交易投資者的交易行為雖未達到上述監控指標,但接近指標且多次實施同類型交易行為的,本所可以將其認定為相應類型的異常交易行為,或者要求會員予以重點監控。機構投資者以產品維度進行程序化交易的,不得通過分拆產品的方式規避異常交易行為監管。第十九條會員、公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合格境外投資者等機構應當就程序化交易制定專門的業務管理和合規風控制度,健全程序化交易指令審核和監控系統,防范和控制業務風險。會員、公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合格境外投資者等機構負責合規風控的有關責任人員,應當對本機構和客戶程序化交易的合規性進行審查、監督和檢查,并負責相關風險管理工作。第二十條會員接受客戶程序化交易委托的,應當與客戶通過委托協議等適當方式,約定雙方與程序化交易有關的權利、義務等事項,明確對客戶的管理責任和風險控制要求。第二十一條客戶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會員應當按照委托協議等約定采取拒絕其程序化交易委托、撤銷相關申報等措施:(一)客戶拒不履行或者未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履行報告及變更報告義務;(二)客戶拒絕配合會員就程序化交易開展盡職調查,或者拒絕接受會員的核查和檢查;(三)客戶用于程序化交易的技術系統發生重大技術故障或者程序化交易委托出現重大異常;(四)客戶程序化交易可能影響交易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五)客戶實際用于程序化交易的技術系統與會員驗證測試、風險評估的系統不一致;(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第二十二條會員應當有效管理客戶的程序化交易行為,將程序化交易納入異常交易監控,持續完善異常交易監控系統,對可能嚴重影響證券交易價格和流動性的指令加強監控,及時識別、管理和報告客戶涉嫌異常交易的行為,積極協同本所進行交易行為監管。會員及使用交易單元的其他機構進行程序化交易的,應當做好監測監控,防范異常交易行為的發生,發現可能影響正常交易秩序或者本所系統安全的,應當及時采取暫停交易、撤銷申報等有效措施,并向本所報告。第二十三條程序化交易導致證券交易出現重大異常波動的,本所可以按照業務規則采取限制交易、強制停牌等處置措施,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嚴重影響證券市場穩定的,本所可以按照業務規則采取臨時停市等處置措施并公告。第二十四條投資者進行程序化交易,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重大技術故障、重大人為差錯等突發性事件可能影響證券交易正常進行的,應當立即采取暫停交易、撤銷委托等處置措施,并及時向會員或者本所報告。會員發現客戶程序化交易因前款規定的突發性事件可能影響證券交易正常進行的,應當立即按照委托協議等約定,采取暫停接受其委托、撤銷相關申報等處置措施,并及時向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本所報告。程序化交易因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突發性事件影響證券交易正常進行的,本所可以按照業務規則采取技術性停牌、臨時停市等處置措施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導致證券交易結果出現重大異常的,本所可以根據業務規則采取取消交易、通知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暫緩交收等措施,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并公告。第二十五條程序化交易投資者因發生異常交易行為被采取暫停投資者賬戶交易或者限制投資者賬戶交易措施的,本所視情況通報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等,并可以協同采取現場檢查、約談提醒等措施。第四章信息系統管理第二十六條會員及使用交易單元的其他機構應當針對程序化交易建立合理合規的信息技術管理體系,完善系統建設、安全運行、應急處置、數據管理及風險防范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定期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第二十七條用于程序化交易的技術系統應當符合本所相關技術規范,并滿足下列要求:(一)系統性能、容量應當與業務及市場需求相適應,具備日常運行維護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保障安全持續穩定運行;(二)具備驗資驗券、權限控制、閾值管理、異常監測和錯誤處理等風控功能,防范因技術系統異常對本所系統和市場秩序造成重大沖擊;(三)設置合理有效的應急處置功能,當出現技術故障或者其他異常情況時,應當具備快速撤銷申報、暫停申報、系統隔離等人工干預功能;(四)中國證監會及本所規定的其他要求。用于程序化交易的技術系統應當進行充分測試,并定期進行驗證測試和風險評估,保留測試記錄和評估結果。第二十八條會員及使用交易單元的其他機構應當對本所交易系統實時返回的交易委托處理結果進行監控,發現重大異常的,應當及時暫停向本所交易系統申報相關委托。第二十九條會員應當對涉及程序化交易的交易單元、交易網關加強管理,按照公